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歲末年初是煙花爆竹有關違法犯罪的高發期,為了謀取私利,一些個人或商戶在沒有取得資質的情況下,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帶來了極大安全隱患。

  12月25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東部新區分局獲悉,日前,成都東部新區公安依法查處非法存放煙花爆竹倉庫1處,現場收繳各類煙花爆竹近2000件,價值17余萬元,涉案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成都東部新區公安打掉一處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

  12月14日21時許,接到群眾舉報線索,有外來人員在東部新區壯溪鎮高產村6組租用一閑置釀酒板房儲存煙花爆竹的情況。接報后,東部新區公安分局治安支隊立即組織人員前往現場核實處置。

  調查發現,該批煙花爆竹經營者為陳某,其以倒賣煙花爆竹為目的,于10月底在東部新區壯溪鎮高產村租賃葉某的閑置釀酒板房作為煙花爆竹存放點,11月初在四川安岳購買2萬余元煙花爆竹,之后在湖南瀏陽市購買15萬元煙花爆竹,所購買煙花爆竹均送往壯溪鎮高產村進行存放。

  目前東部新區正在繼續深挖貨物來源,對涉嫌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的行為進行全鏈條打擊。

  警方提示:煙花爆竹屬于危險物品,運輸、存儲和銷售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運輸、存儲、銷售煙花爆竹不僅擾亂市場秩序,還可能引發嚴重的安全事故,威脅公共安全。廣大市民切勿通過朋友圈、網絡平臺等非正規渠道購買、銷售或傳播相關信息,以免觸犯法律。發現非法交易或安全隱患,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維護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成都東部新區公安打掉一處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

  (圖片由成都市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