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曹凘源 精神文明報記者 周潔

  近日,有網友通過“四川省網上群眾工作平臺—問政四川”反映:自己在成都金牛區凱德廣場一家寵物認養館認養了一只貓咪,當晚就發現小貓有病,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后,小貓去世。但認養館卻要求她繼續領養新的小貓并支付月度領養金,否則就支付高達兩萬元的違約金。

  領養寵物“獻愛心”,為何還會有違約金?近日,記者對此進行了實地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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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

  貓咪病亡后領養人仍需每月支付領養金,否則將賠付2萬元違約金

  “店家開始說小償領養小貓,我以為是獻愛心,而且貓咪就一直關在商場里面的柜子,人來人往讓它特別焦躁,我就想著快點帶回家,哪曉得會帶來那么多麻煩事!”說起目前認養貓咪帶來的困境,剛大學畢業的網友小程向記者打開了話匣子——

  2023年底,小程被成都市金牛區凱德廣場負一樓的一家寵物認養館的宣傳所吸引,小程按照認養館工作人員的引導,領養了一只小貓,并簽訂了領養合作合同。合同里寫明:自領養之日起5年內,乙方(小程)應每月支付388元合約領養金給甲方,甲方(認養館經營人劉先生)收款后應及時按照約定內容配送“一袋貓糧,兩袋貓砂,一袋凍干;每季度營養品一次”給小程。

  金牛區凱德廣場負一樓認養館柜子里的小貓

  “沒想到,小貓在領回家當晚便出現咳嗽、一只眼睛睜不開等癥狀。”小程介紹,過了半個月左右,小貓病情加重,寵物醫生確診其患有貓瘟。經過幾個月的治療,最終貓咪死亡。

  隨后小程聯系到商家,反映了貓咪的情況并提出解除領養合同,但是卻被商家告知,如果中止領養合同,需要支付高達2萬元的違約金。同時認養館也表示,如果第一只貓咪死亡,可以免費再領養一只貓咪,但無論是否繼續領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都必須繼續每月支付領養金,或者一次性支付2萬元違約金。

  對于這個要求,小程感覺到不合理。“小貓已經死亡,為何我還要繼續支付領養金?而且他們提供給我的貓,領養回來后,查出來患有貓瘟,我也不想再在他們那里領養小貓了。”

  也直到此時,小程才發現自己簽署的合同內,確實寫有“未能完成換貓的,本合同繼續執行不受影響,乙方可選擇按月或者一次性將剩余合約費用向甲方完成支付。”等內容。

  小程和認養館簽訂的領養合同截圖

  “我簽約時注意力都在小貓身上,也沒顧上仔細看合同,以為沒什么問題,就按照他們的引導簽了字,整個過程中,我沒有意識到,如果貓出問題,這個領養金是不能中斷的,他們也沒有專門提醒這一點。”小程說。

  不過記者注意到,小程合同里的甲方并不是認養館,而是一位劉先生,企查查等軟件顯示,這家認養館的注冊名為悅萌萌寶寵物服務部,劉先生是服務部經營者。這家服務部已被金牛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除了小程,記者調查中發現,還有多名領養人與該服務部產生領養糾紛,這些領養人與小程年齡相仿,大多都是剛畢業或者在讀大學生,他們一起組建了維權互助群,他們質疑的焦點——

  ?合同性質到底是領養合同還是買賣合同,領養合同與長期支付領養金捆綁,是否合法?是否構成強制消費?

  ?部分領養人懷疑認養館提供的小貓是先天不足的病貓。

  群里的另一位領養人小袁告訴記者,她也與劉先生簽訂了領養合同,自己在領養回家當天發現小貓走路不對勁,小袁于是在第二天帶貓咪去位于武侯區的瑞派華茜寵物醫院進行了體檢,“醫生說,小貓韌帶有問題,查血后發現有細菌感染。” 小袁說。

  領養人小袁帶小貓重新檢查,發現有細菌感染

  調查

  領養金總價不低,認養館提供的貓糧價格遠高于常見品牌

  面對領養人的疑惑,寵物認養館又有何說法?記者進一步實地探訪調查。

  記者在金牛區凱德廣場負一樓找到了這家寵物貓咪認養館,所謂的認養館,只是店家在人行通道處擺放了兩個高約2米,長約1米5的貓柜,共有5只貓咪關在里面,記者等待了一個半小時,現場并沒有看見工作人員,只貼有一個工作人員的微信二維碼。據周圍店鋪的人表示“貓咪一直關在柜子里。”

  金牛區凱德廣場負一樓認養館的貓柜

  記者通過微信聯系上該寵物認養館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并非無償領養的福利機構,而是“小償認養”,即領養該館不同品種的貓咪后,領養人每月需支付288—488元的領養金,時間期限為2年—5年,每月支付領養金后,貓館將為領養人提供貓糧、貓砂等寵物用品。但該貓舍工作人員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的宣傳單上,卻宣稱領養代購小貓,“購貓成本”為0元。

  這種“小償認養”,記者注意到費用并不低,以小程認養的金漸層貓為例——

  ?記者走訪了成都市的部分貓舍了解到,寵物級的金漸層幼貓普遍價格在2000元上下,網上售價甚至低至幾百元。

  ?小程選擇“認養”方式,則需每月支付388元領養金5年,合計23280元。

  為何領養費要上萬元?該認養館工作人員介紹,是因為認養館需要每月提供貓糧、貓砂等寵物用品。

  記者注意到,該認養館提供的是一款名為“飼養猿”的貓糧,由沈陽一家注冊資本100萬元的企業生產,記者從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查詢到,該公司申請注冊的“飼養猿”商標(申請/注冊號72533344)于2023年12月9日被駁回復審,目前是無效狀態。

  “飼養猿”商標目前是無效狀態

  同時,記者走訪了多家寵物用品商店,都沒有找到這一品牌的貓糧,在電商平臺上,也僅有一家名為“飼養猿寵物用品”的新店在售賣這款貓糧,價格為228元/2kg,小程表示,她們收到的貓糧正是這種規格。

  電商平臺僅一家店鋪售賣“飼養猿”貓糧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飼養猿”貓糧售價明顯高于市場上的其他貓糧——

  超市里常見的麥富迪牌貓糧,2公斤售價大概25元。

  更為知名的品牌:伯納天純1.5KG的幼貓貓糧售價為72元;皇家2KG的幼貓糧售價為127.6元;冠能2.5KG的幼貓糧售價為173.3元。

  除了貓糧外,認養館還提供品牌名為“神經咪咪”的貓砂。記者在網購平臺查詢到:這一貓砂售價為10—18元/袋(2公斤)。

  針對領養人質疑“從該認養館領回的貓大多體弱,懷疑其提供的是病貓”這一問題,該工作人員也表明,貓咪離店之前會檢測貓瘟、貓癬,確保無感冒、耳螨、拉稀等問題,并出具合作醫院的體檢報告。

  不過記者采訪的小袁等領養人表示,認養館提供的“體檢報告”上只有各項檢測數值,沒有報告解讀。小袁找的動物醫生查看報告后表示,報告上的檢測數據只能證明貓咪肝腎功能沒有問題,但并沒有檢測貓瘟等重要項目。

  動物醫生稱,認養館提供的“體檢報告”沒有檢測貓瘟等重要項目

  律師分析

  長時間高價捆綁銷售寵物用品,多是以“領養”為名的銷售行為

  這種收取領養費的新模式,是否合法呢?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法律界人士。

  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律師顧問團成員、四川瀛領禾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渤表示,一般來說,領養雙方形成的是一種贈與合同關系。但如果《領養合作合同》約定領養金,這種就屬于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的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這種領養協議實質上在送養人和領養人雙方之間也成立買賣合同。就合同本身而言,如果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應為合法有效,雙方均應全面履行。

  王渤表示,實際上,一些正規的寵物貓(狗)舍的確存在付費領養的情況,但這一般是為了防止領養人隨意棄養而支付的押金,或者為了保障寵物健康或讓寵物適應新環境提供“過渡糧”等所產生的費用。但是,這種長時間高價捆綁銷售寵物用品要求的,多是以“領養”為名的銷售行為。

  四川英特信律師事務所律師余韻佳也分析,這份合同名為“領養”,實為“買賣”,合同中“領養金”的定義并不明確,就“領養人”支付的金額是用于買貓咪,還是買貓糧等用品,或者是貓咪和貓咪用品捆綁,并沒有明確。如果是有償領養,作為實質的買賣行為,雙方應當明確支付價款對應的商品、服務是什么?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服務是否符合市場價值?

  此外,余韻佳表示,該領養合同確實存在對乙方義務約定較明確,對甲方(認養館)義務約定不夠明確的情形。她提醒消費者,在簽訂相關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充分表達自己的需求、明確己方義務。

  王渤提醒,民法典明確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在簽訂這一類格式合同時,消費者應該注意什么呢?王渤提醒——

  首先,在簽訂合同前應詳細了解領養寵物是否有費用產生以及產生的費用的具體性質等;

  其次,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風險提示書、產品說明書、產品合同、客戶權益須知等,尤其應仔細閱讀涉及消費者義務的條款內容;

  再次,寵物交付后,要及時對寵物進行健康檢查,一旦發現寵物患病,應當盡量保留證據及治療的證明,及時與店家溝通;

  最后,樹立維權意識,保留好溝通過程中聊天記錄、合同、轉賬憑證、發票等證據,當自己的權益被侵害時,及時向市場監管或有關行政部門或者消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