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日前,2022年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標準已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要求執行。

  依據《成都市統計局關于2021年全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公布的成都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數據,2022年度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標準調整為27790元。繳存基數上限標準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依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成府發〔2022〕11號),成都市各區(市)縣轄區內對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標準調整為: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2100元;

  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1970元。

  繳存基數下限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紅星新聞記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