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優提質

  提高指標到校比例,推進普高擴容提質

  為讓更多學生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方案》提出,將實施“優質教育倍增工程”,積極推動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深化區域教育聯盟發展,著力建設更多“家門口的好學校”。到2025年,成都將新增義務教育新優質學校150所以上,全面提升100所公辦初中辦學水平,申創20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中小學優質學校覆蓋率達70%以上。

  在入學政策方面,成都將深入治理掐尖招生,進一步強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分班。同時,穩步提高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比例,優化調整高中招生錄取批次,有序規范實施公民同招,更好地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招生錄取中的作用;實施普通高中擴容提質工程,增加公辦普通高中學位供給和優質高中招生計劃;實施中職學校提質培優工程,拓寬中職學生升入高職和本科通道。

  考試管理

  不得下達中考升學指標或以升學率考核學校和教師

  《方案》明確,要堅持“兩考合一、一考多用、學完即考”,中考命題嚴格依據課程標準,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和能力素質。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針對社會普遍反映的教育評價問題,《方案》分別針對學生評價和教師評價提出要求。其中,到2022年,建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模式,克服唯分數論,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下達中考升學指標或以中考升學率考核學校和教師,學校也不得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等掛鉤。

  校外培訓

  停止審批義務教育階段學科培訓機構

  對培訓機構,《方案》從準入門檻和培訓內容兩方面進行規范。其中,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以及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將不再被審批。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參照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有關規定執行。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從事學科類培訓。同時,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方案》明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學校正常行課期間組織學員培訓;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在培訓內容上,《方案》指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區(市)縣的中小學同期進度;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小初銜接、初高銜接等名義提前教授學習內容等。

  在培訓收費上,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