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 張雨瑄

  今日,四川在線從溫江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了解到,按照《關于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0〕17號)的要求,結合溫江區實際情況,溫江區教育制定了《關于做好成都市溫江區區外戶籍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一起來看看具體實施細則吧!

  適用對象

  溫江區區外戶籍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溫江區接受義務教育,適用本辦法。

  申請條件

  (一)積分申請

  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積分達15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溫江區合法穩定住所,并在溫江區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其隨遷子女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證(地)所在鎮(街道)統籌安排入學。

  可到成都市溫江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積分窗口進行積分申請

  地址:成都市溫江區人和路海科大廈7號樓

  電話:028-82760634

  (二)未辦理積分申請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在溫江區公安部門辦理的《四川省居住證》(成都市非溫江區戶籍到溫江區居住就業的人員只提供《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與溫江區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溫江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

  3。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已在本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4。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已在溫江區連續居住滿一年(下列任何一種材料可證明)。

  1)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在溫江區辦理1年的《四川省居住證》

  2)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在溫江區公安部門登記滿1年的《居住登記回執》

  3)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在溫江區的使用性質為住宅的《不動產權證書》(含《房產證》或房屋備案信息登記表)以及同一房產的水、電、氣繳納滿1年的證明

  4)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在溫江區房管部門備案滿1年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符合上述條件的,其隨遷子女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證(地)所在鎮(街道)統籌安排入學。

  申請時間

  2021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申請方式

  申請人登陸“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按平臺提示上傳相關資料,提交入學申請。

  (一)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

  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三)

  未辦理積分申請人員需提交與溫江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

  審核辦理

  (一)網上審核

  5月份的工作日,各鎮(街道)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在網上對申請人上傳資料、聯網資料進行審核,包括: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居住證》及積分信息

  2。截止2021年5月1日前,申請人已在溫江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居住登記信息、《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3。申請人與溫江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溫江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

  4。申請人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情況

  (二)結果告知

  各鎮(街道)審核后,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發布審核結果通知。

  1。對未通過審核的,通知申請人到現場補足相關材料

  2。對通過審核的,向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并于2021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內,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告知申請人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三)報到入學

  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根據學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到安排的學校辦理報到手續。

  (四)學位安置

  符合本辦法規定,取得《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二維碼)的溫江區區外戶籍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統籌安排”的原則,根據溫江區積分中心提供的積分(居住證積分是統籌安排學校的重要參考指數,建議能積盡積。)或申請人“居住年限”、“務工(或經商)年限”、“社保參保年限”、“房產類別”等材料情況,結合我區學校學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注意事項

  (一)溫江區9個鎮街辦事處將設立7個線下審核點(詳見圖片),不會操作網上辦理的申請人或通知需補足材料申請人,可于5月7日-5月20日期間星期一、三、五下午,到鎮(街道)審核點提交申請

  (二)在我區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當年入學政策重新辦理入學手續

  (三)已在我區公辦初中、小學就學的隨遷子女原則上不再辦理區內轉學手續

  (四)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小學、初中畢業年級(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不接收轉學生

  (五)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圖據“學到溫江”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