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酒駕案例
案例一:離牛年新年只有3分鐘 酒駕司機被查處
2月11日大年三十23時53分,當崔某駕駛川A**136小型客車,由西向東行駛,當行駛至華大道非遺路口時,被交警四分局檢查點位民警擋下檢查,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崔某的檢測結果為9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此時,離牛年新年只有3分鐘。隨后,民警將崔某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其血檢結果為103.8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案例二:酒后找民警問路 結果被抓了正著
2月16日初五17時32分李某駕駛川A**S18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當行駛至人民南路一段與東御街交叉路口時,將車停在網格禁停線內找執勤輔警問路,執勤輔警發現當時駕駛人神志不清,隨即上報,民警到達現場經呼吸式酒精測試,李某的檢測結果為28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李某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其血檢結果為257.3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案例三:凌晨酒駕開車 在路上被警察查處
2月21日初十02時02分,黃某(女)駕駛川T**301白色東方日產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當行駛至青羊區二環路西一段120 號門前路段時被民警擋下檢查。在經呼吸式酒精測試,黃某的檢測結果為11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黃某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其血檢結果為150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交警提示:春節假期已過,但嚴查酒駕不會過,不管什么時間,不管什么地點,成都交警將會保持對酒駕醉駕的“零容忍”狀態,將持續對酒駕醉駕嚴查嚴打嚴處。希望廣大駕駛員不要存任何的僥幸心理,自覺自律的做到酒后不開車,守法安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