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商標“找不同”!郫縣豆瓣”和“鄲縣豆瓣”,看文字可辨別出不同,但下面這張“高仿”的商標圖片,你還能一眼看出差別嗎?

1月15日,四川在線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郫都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侵犯“郫縣豆瓣”商標專用權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該判決已于近日生效,維護了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
[案情簡介]
外省多地市場出現“鄲縣豆瓣”
“郫縣豆瓣”在四川可謂是家喻戶曉,每次炒菜加上一點仿佛是在為該菜“注入靈魂”。郫縣豆瓣傳統制作技藝于2008年獲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9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使用在第30類豆瓣商品上的“郫縣豆瓣”注冊商標為馳名商標;2015年郫縣豆瓣獲得國家質量監督檢疫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稱號。
而這樣一個馳名商標,被不法分子給盯上了。
近年來,郫都食品協會(以下簡稱“食品協會”)發現,在全國各地出現一款名為“鄲縣豆瓣”的產品,從包裝和再到商標的結構、偏旁、筆畫等方面與“郫縣豆瓣”極為相似,極易使普通消費者混淆商品來源。
在發現該行為后,食品協會委托公證處,從江蘇、山東、河南等多個省份購買該侵權產品,其中有份侵權產品購于南京市“老孟干貨店”。
該產品有不同版本,有的版本制造商為巧蜀坊商貿公司(以下簡稱“巧蜀坊公司”)、平鄉縣康佳醬菜廠(以下簡稱“康佳醬菜廠”),而有的版本落款僅為康佳醬菜廠。
公證書是記載:公證購買商品“紅油鄲縣風味豆瓣”,正面中部為橫排“鄲縣豆瓣”四個大字,“鄲縣”、“豆瓣”較大字體黑色顯示,二者上部為較小淺色的“紅油”二字,二者中間為豎排更小淺色字體的“風味”二字。
2019年底,郫都食品協會將生產商巧蜀坊商貿公司康佳醬菜廠,以及銷售“鄲縣豆瓣”的老孟干貨店起訴至法院。
[法院裁判]
侵犯涉案商標專用權,生產商被判33萬
郫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產品上使用“鄲縣豆瓣”字樣,其中“鄲縣豆瓣”字體較大,屬突出使用,有明顯的提供識別功能,且“鄲縣豆瓣”字體與郫都食品協會享有的“郫縣豆瓣”商標高度近似,以一般公眾的注意力,容易將“鄲縣豆瓣”誤認為“郫縣豆瓣”。涉案產品使用標識是在豆瓣醬產品上,與郫都食品協會主張權利的注冊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相同。
結合涉案商標所具有的較高知名度,以及被控商品均非產自郫都區的情況,郫都區法院認為康佳醬菜廠、巧蜀坊公司的行為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構成商標侵權。老孟干貨店銷售被訴侵權商品的行為,亦構成侵權。
基于上述實事,法院作出判決:1、老孟干貨店立即停止銷售印有被控侵權標識的被控侵權產品。巧蜀坊公司、康佳醬菜廠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印有被控侵權標識的被控侵權產品。2、巧蜀坊公司、康佳醬菜廠在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3、“酌情確定老孟干貨店賠償郫都食品協會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7000元;康佳醬菜廠賠償郫都食品協會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3萬元,巧蜀坊公司在25萬元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