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偽造有物資貨源
10月13日,馬某某涉嫌詐騙罪一案在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紅星新聞通過庭審現場馬某某自述了解到:馬某某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電力設備中介相關工作,在案發前欠有10多萬的外債。
疫情期間,利用口罩、防護服等物資緊缺情況,馬某某通過朋友圈等形式宣揚自己有貨源,通過先付款后給貨的方式進行售賣。
“明天,北京現貨口罩,不介意價格的私聊。貨源穩定,保證不被攔截。”這是疫情期間馬某某發出的一條朋友圈。
1月29日,馬某某收到第一筆貨款。后經法院查明,馬某某并沒有口罩貨源,這筆錢被馬某某用于網絡賭博。而當時,馬某某的銀行卡余額只剩下644.69元,根本無力購買大量口罩。
庭審現場,馬某某自述,希望可以后期買到口罩后“賺差價”,期間曾前往廣西希望買到口罩,但無功而返。
截至目前,沒有一名受害人收到過一個口罩。

貨款一到賬 隨即被用于網絡賭博
經查明,在1月29日至2月21日期間,馬某某共騙取23名被害人貨款共計219萬余元。而馬某某的銀行流水顯示,數名被害人的款項進入馬某某賬戶后,在幾分鐘到幾小時不等的時間內,隨即用于網絡賭博。
本案受害人共計23人,涉及四川、北京、山東、河南、重慶、廣西、廣東等省(市、自治區),“(被害人中)年齡最小的21歲,年齡最大的55歲,損失金額從3000元到30多萬元不等,累計金額達219萬余元。”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葉瀟透露。
紅星新聞了解到,這也是成都本市范圍內已宣判案件中,詐騙數額最大的涉疫情詐騙案。
被害人購買口罩,除了個人、公司、企事業單位等不同領域的用途之外,還有被害人購買防疫物資用于捐贈湖北。
10月13日13時許,法庭當場宣判:被告人馬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30萬。
紅星新聞記者 顏雪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