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此事的處理,王先生說,自己最開始也想過先拆除柵欄,待味道消散后再安裝,“但工程部看后發(fā)現(xiàn),地板和柵欄是連在一起的,要拆就完全沒法恢復了,所以就沒有同意。”王先生表示,他希望物管能幫忙買“合格”的木油,“我付錢,然后再在上面重新覆蓋。”針對其他業(yè)主說“空氣有毒”,他表示,希望物管出面請第三方空氣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有問題我負責,絕對不推卸責任,該賠錢賠錢,但沒問題就得自己付檢測費。”但他表示,現(xiàn)在木油桶已被工人拿走了。

王先生與業(yè)主們協(xié)商王先生與業(yè)主們協(xié)商

  對于業(yè)主要求他重新出具檢測報告,王先生表示,“法律上講的是誰主張誰舉證,你不可能說我沒有主張,你讓我去舉證,或者說你懷疑我有問題,我就去舉證。”記者了解到,最后雙方的協(xié)商依舊未達成一致。王先生向業(yè)主們表示,“我希望你們告我,如果真是我的問題,我再去告賣家,或者你們把我和商家連著一起告。”

  律師說法:

  侵權行為人通常不負舉證責任

  但環(huán)境污染、共同危害 則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那是否應該由投訴的業(yè)主檢測?對此,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陳逢逢律師表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當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對自己所主張的事實,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原告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被告對自己的反駁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陳律師認為,本案中,若小區(qū)業(yè)主認為王先生購買的產品屬于偽劣、有毒有害產品,侵害了其合法權益,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包括但不限于不合格檢測報告。王先生若認為自己購買的產品沒有問題,沒有侵害小區(qū)業(yè)主權益,也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合格檢測報告。

  四川泰仁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李建宏律師則表示,在侵權之訴中,侵權行為人通常不負舉證責任,受害人必須就其主張舉證。但在特殊侵權中,則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如環(huán)境污染、高空墜物、醫(yī)療行為、專利侵權、共同危害等則是由被告舉證。 本案中,王先生確實沒有法定的義務去請第三方機構檢測。

  李建宏律師建議業(yè)主主動對證據進行固定,并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如檢測后確實有問題,則可以提起侵權之訴,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造成損害的,要求損害賠償。

  最后他認為,該案維權本身沒有難度,難度就在于業(yè)主是否齊心,是否有業(yè)主能主動承擔起具體的維權事項。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