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知情雙方各執一詞
留下謎團待解
8月15日午間,記者撥打了何先生提供的“周玉成”的電話,接電話的是一位周姓女士,但對方表示自己并不是周玉成,而是周玉成的親戚。周女士告訴記者,在使用黃女士的身份信息登記車輛時,黃女士是知情的,“如果不是本人提供身份證原件,也是由其家人提供的。”
為何要使用黃女士身份信息登記車輛?周女士表示,前期她所在單位因為一些原因委托她進行車輛登記。但目前,她已從單位離職,具體情況可以從她當時工作時的領導處了解。8月15日13時許,周女士向記者發送了一個電話號碼,并表示是“以前單位的領導,他清楚”。
記者撥打周女士提供的“領導電話”,電話所在地為上海,據該號碼接話人表示,自己從未在成都工作過,也不認識周女士。隨后,記者多次撥打周女士電話,但未能接通,發送短信也未回復,隨后便一直處于關機狀態。
對于周女士所說的“在使用黃女士的身份信息登記車輛時,黃女士是知情的”這一說法,何先生表示,妻子黃女士并未將身份證交與任何人辦理過車輛登記。并且在2018年3月時,黃女士的身份證原件一直在身邊,前期也未遺失和補辦。記者對此也詢問了黃女士,她也持同樣的說法。
車管所查驗:
車是用黃女士身份證登記的
8月20日,記者前往成都市交管局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通過對該輛車登記上戶時的手續查驗,發現該輛車在登記上戶時,確實使用的是黃女士的身份證原件。并且該車輛上戶時提交的車輛購買發票、保險等資料,都是用黃女士的身份信息辦理的。同時,在辦理登記上戶手續時,也保存了代理人周玉成的身份信息和影像資料。也就是說,在2018年3月,確實是由周玉成攜帶黃女士的身份證原件辦理了車輛登記。
那么,代理人周玉成如何獲取到黃女士身份證原件的。近日,記者多次更換電話嘗試與周女士聯系,截至記者發稿,并未接通。
8月20日,何先生告訴記者,8月18日,“周玉成”曾向黃女士發送過一次短信,表示“前領導讓轉告9月初過戶,這是盡力協調了的,望理解。”黃女士回復要求立即辦理過戶,但對方并未回復。19日晚間,“周玉成”再次聯系黃女士,表示9月初對車輛進行審查后,便立即辦理過戶。
對此,成都市交管局車輛管理所提醒廣大市民,對于個人身份信息特別是身份證原件要妥善保管,他人如需使用,應當仔細詢問用途,最好一同前往辦理。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葉燕 鄧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