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8月14日電 據成都市場監管官微消息,為整治網絡直播帶貨亂象,規范網絡直播帶貨行為,壓實網絡平臺、平臺內經營者等責任,促進網絡直播營銷健康發展,根據中央網信辦、全國“掃黃打非”辦、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關于開展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工作部署及《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網絡直播帶貨亂象整治和規范管理的通知》(川市監辦〔2020〕77 號)精神,至2020年11月底,成都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開展網絡直播帶貨亂象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工作。

  成都將全面開展巡查摸排,督促網絡直播平臺開展自查自糾,對網絡直播帶貨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對直播帶貨相關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具體要做哪些事?

  整治工作—重點事項如下:

  1、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為

  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刷單炒信”、平臺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根據《電子商務法》,重點查處虛構交易、擅自刪除或編造用戶評價、對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對消費者未盡到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義務等違法行為。

  2、依法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

  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售后服務保障不力等問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重點查處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等違法行為。

  3、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網絡主播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等問題,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重點查處實施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商業混淆、商業詆毀和不當有獎銷售等違法行為。

  4、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

  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等問題,根據《產品質量法》等,重點查處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銷售“三無”產品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商品等違法行為。

  5、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的食品安全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法》,重點查處無經營資質銷售食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銷售標注虛假生產日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

  6、依法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問題,根據《廣告法》,重點查處發布欺騙或誤導消 費者的虛假廣告、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違法廣告和違規廣告代言等違法行為。

  7、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價格欺詐等問題,根據《價格法》,重點查處捏造或散布漲價信息、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