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谷姓業主所繳納的“服務費”更高。紅星新聞記者看到,他購買的一間建筑面積為65.09平方米的商鋪,實際付款137萬元,而購房合同中的價格為58.2644萬元,“服務費”高達79萬元。

↑谷先生拿著購房合同。↑谷先生拿著購房合同。

  維權業主表示,他們的訴求就是希望成都華潤能把多收的款項退還給他們,并且繼續履行包租的協議;或者直接將商鋪退掉,將金額全部返還,“若無法返還,則錢款必須全部算作房款,且必須由華潤來收賬、繳稅。”

  業主劉女士表示,現在已有部分業主已經和他們協商進行了賠償,“但賠償金額完全達不到我的預期。”她說,現在還在維權的業主僅有三四人。

  緣由:華潤把商鋪交由渠道方銷售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華潤二十四城柒公館的商鋪并不是由成都華潤直接銷售,而是由渠道商成都墨聿企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成都墨聿”)負責銷售,成都墨聿又將其轉手給成都途安進行銷售。部分業主表示,在購房的整個過程中完全不知道成都墨聿、成都途安的存在,“因為自己進的是華潤的售樓部簽的合同,是戴著華潤銷售工牌的人員給我們介紹簽的合同,而且付款賬戶也是華潤,怎么就莫名變成其他公司了?”

  但也有部分業主知道成都途安的存在,谷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他說,當時在繳納10萬元定金后,他曾簽署過一份《商品房定購書》,在這份定購書中,出賣人為華潤置地(成都)發展有限公司,而出賣委托代理人一欄明確寫有:成都途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并且由成都途安加蓋公章。但他也表示,在該份定購書中明確寫有房屋總價為137萬元,全文中沒有一字提及“服務費”以及“中介費”。

↑谷先生簽的商品房定購書,房屋總價為1370596.68元,出賣委托代理人為成都途安。↑谷先生簽的商品房定購書,房屋總價為1370596.68元,出賣委托代理人為成都途安。
↑谷先生購商鋪的兩張金額不同的收據。↑谷先生購商鋪的兩張金額不同的收據。

  由于牽扯關系甚是復雜,3月下旬,萬年場街道辦組織維權業主與成都華潤、成都墨聿、成都途安、四川震川公司進行多方溝通,但各方并未就相關問題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