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入口在一樓露臺上,任何人都可以進出,如果我真是私挖地下室,肯定要封起來。”劉先生說,這個洞口已經建好多年了,平時也很少回來居住,之前有風扇是因為請的維修工人家很遠臨時沒有地方居住,弄了沙發提供給他居住幾天。他也不知道為何最近被人投訴。
部門聯動:
現場下達整改通知書
要求7日內鑒定房屋安全問題
“業主未經相關部門許可,進行了下挖行為,違反了很多管理條例。”據郫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嚴志烈表示,在2019年12月接到了小區物業的反映,隨即進行調查,由于當事人不在家居住,便利用周末時間再次上門,還是不在,留置了執法調查通知書,不過業主并未前來處理。隨后,今年1月,當地社區組織當事人、物業進行了協調,當事人同意進行整改。怎么恢復,是否會影響房屋安全呢?這個問題也困住了劉先生,導致遲遲沒有解決。


4月24日,郫都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的工作人員趕到了小區,對劉先生進行了約談,并將整改通知書下達到劉先生手中,要求其7日內委托專業鑒定機構對房屋安全進行鑒定并出具相應處理方案,再根據相應方案對房屋進行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和違法的情況。如果再不整改,將依據相關法律程序,執行強制整改。
劉先生表示,他將聯系專業鑒定機構對房屋安全進行鑒定,并根據其出具的方案進行后續處理。
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