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記者又跟隨交警來到學校周邊的林蔭街,雖然劃定了指定的停車區域,但仍有車輛隨意停放在路邊,一輛白色的小轎車停放在道路的拐角處,對交通通行造成了影響,民警對其開出了罰單,對駕駛員作出了罰款150元不記分的處罰。過了許久,駕駛員才姍姍來遲,“我去附近的公司辦點事,就把車臨時停到這里了。”“街對面明明就有指定的停車區域,你把車停放在這里很影響道路交通,這是明令禁止的。”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駕駛員表示下次絕對不會再犯了,并立即將車開走。隨后的四十分鐘之內,民警對停放在林蔭街非指定區域的七八輛機動車張貼了罰單,駕駛員都受到了罰款150元不計分的處罰。

  “在高二、初二學生復學返校后,交警加大了對于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管理,請將車在指定的停車區域,共同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我們也將對亂停亂放的行為進行嚴格處罰。”交警一分局五大隊民警余浪對記者表示,他同時也提醒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通過學校周邊路段要“即停即走”或在指定地點停車,避免造成交通擁堵。

  (成都交警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