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查,當事車輛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證,駕駛員高某也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危險貨物運輸涉嫌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十條,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有關規定將涉事車輛暫扣處理。
據悉,日前,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頒布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成都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總隊下發《成都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總隊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執法監管的通知》,要求成都各(區)市縣交通運輸執法機構、總隊相關直屬大隊從即日起在成都市范圍內全面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執法監管和執法工作,重點打擊無危險貨物運輸許可非法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行為,并強化行業內教育引導,規范危險化學品托運、承運、車輛運輸等危險化學品運輸環節的違規行為,配合屬地應急、公安、經信等部門聯合開展執法行動,做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綜合治理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