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傅作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自貢市人民檢察院向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作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意見。自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傅作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成都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成都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胡挺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