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省屬事業單位招聘時,管理崗位將不會設置專業限制。近日省人事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對省屬事業單位在崗位設置、資格審查、公招責任以及急需專業技術員招聘等方面的問題提出了具體要求,省屬事業單位各部門在擬訂招聘方案和公告時,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具體要求應準確表述,學科專業資格條件的設置宜寬不宜窄。
以前每次事業單位招考時,不少崗位設置條件都比較高,造成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不得不取消招考崗位。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招聘,省人事廳要求,省屬事業單位各部門在擬訂招聘方案和公告時,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具體要求應準確表述。招聘崗位的專業和技能條件要求,應根據空缺崗位的聘用資格條件和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學科專業資格條件的
設置宜寬不宜窄,其設置和表述原則上依照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的專業目錄的一、二級學科門類或三級專業名稱規范設置。有專業方向要求的,應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確。同時,省屬事業單位招聘中,管理崗位不設置專業限制。
前幾次事業單位公招時,不少事業單位中部分急需專業技術人員招聘難、報名人數少。為此,省人事廳要求以專業技術崗位為主體崗位的單位,其專業技術系列崗位在首次公開招聘中因未達到開考比例予以取消的,再次公開招聘時,同一招聘崗位在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該崗位所需專業技術人員視為該單位急需短缺專業技術人員。在該次公招中該崗位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可進入后續公招程序,達到公告規定成績,經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的,可確定為擬聘人員。
記者姚長壽